资质简介: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申请从事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依据其资本构成、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保密设施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主管部门:
甲级和乙级归各所属省(直辖市)保密局管辖。
一、总体集成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实缴。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160人社保在所申报单位满1年),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名(4人社保在所申报单位满1年)。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其中需要提供3个1000W及以上相关的典型项目。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实缴。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80名(64人社保在所申报单位满1年),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1人社保在所申报单位满1年)。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W,其中需要提供1个500W及以上相关的典型项目。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